1.中華民國88年9月6日宜蘭縣政府八八府秘法字第 1056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3年10月20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0930132905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宜蘭縣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新名稱:宜蘭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3.中華民國94年12月23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40164027號令
修正發布第15條
4.中華民國95年11月16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50143173B號令
修正發布第5條、第14條至第16條
5.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80104911B 號令
修正發布第15條
6.中華民國103年8月27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30138672B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4條
(原名稱:宜蘭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新名稱: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
則及輔導辦法)
7.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70014455B號令
修正第6條、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