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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無形文化資產及古物審議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7 月 0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文資字第1080009039號函
法規體系: 文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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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9年7月8日府文資字第099004680號函頒實施
2.中華民國103年11月13日府文資字第103000877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7年1月19日府文資字第1070000541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宜蘭縣無形文化資產及古物審議會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府文資字第108000903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