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6年1月9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60004853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7年8月14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70134714B號令
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宜蘭縣山坡地水土保持書件審查及核發證
照收費標準;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80051930B號令
修正第2條、第6條;第2條第2項溯自107年8月16日施行
4.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20189439B號令
修正第2條、第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