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1年7月10日宜蘭縣政府府教學字第9100078791號
函訂頒全文8 點;92學年度寒假起實施
2.中華民國94年5月4日宜蘭縣政府府教課字第0940054795號函
修正第2點、第4點、第5點、第8點;並自94年7月1日實施
3.中華民國98年5月5日宜蘭縣政府府教課字第0980062544 號函
修正第2點、第5點、第8點
4.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宜蘭縣政府府教課字第1060076474號
函修正第2點、第5點
5.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宜蘭縣政府府教課字第1120085617號
函修正第2點、第5點,並刪除第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