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宜蘭縣政府府授消調字第 0930007035 號函訂頒全文15點
2.中華民國98年5月12日宜蘭縣政府府授消調字第 0980003214 號函修正第2、3、6、
8~13 點
3.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府消調字第1000006345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5年11月28日府授消調字第1050015304號函修正第7點
5.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府消調字第1090001194號函修正全文;名稱並修正
為「宜蘭縣政府火災鑑定會設置要點」
6.中華民國112年2月16日府授消調字第1120001784號函修正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