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9年8月15日89府秘法字第087187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90年8月29日90府秘法字第096481號令修正法規名稱及第1、
2、5、8、9、10條條文
3.中華民國90年12月11日90府秘法字第1422105號令修正第5、8、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1年5月3日府秘法字第0910050886號令修正編制表
5.中華民國91年10月22日府秘法字第0910121475號令修正編制表
6.中華民國92年3月19日府秘法字第0920032616號令修正法規名稱、第8、
10條條文及編制表
7.中華民國93年10月22日府秘法字第0930134520-B號令修正編制表
8.中華民國98年6月5日府秘法字第0980079292-B號令修正第1、3~10條條文及編制表
9.中華民國102年11月20日府秘法字第1020188421B號令修正第4、11條條文及編制表
10.中華民國104年11月17日府秘法字第1040193519-B號令修正第4、11條條文及編制表
11.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府秘法字第1050175743號令修正第4、11條條文及編制表
12.中華民國107年2月23日府秘法字第1070030578B號令修正第11條條文及宜蘭縣三星鄉衛生所編制表
13.中華民國107年6月27日府秘法字第10701061036B號令修正第4條條文及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07年9月14日府秘法字第1071806512B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07年9月1日生效
15.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府秘法字第1090128037B號令修正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