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3: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勞行字第1070216269A號 令
法規體系: 勞政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建立執法
    之公平性,減少爭議並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二、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
    第三款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規事件除依前點裁罰外,有符合行政罰法減輕或加重之規定者,本
    府得酌予減輕或加重裁罰之。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