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9:2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100029567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宜蘭縣政府為執行特殊教育法第十六條與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
    學生鑑定辦法之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規定,特訂定本原則。
 
二、學校應依本原則檢附詳實資料,以提升本縣身心障礙學生鑑定
    及安置作業品質。
 
三、本原則之說明如附表。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