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及第八十一條之三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120228077B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
全文檔案: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1年7月27日府地用字第1010116097A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府地用字第1090104560A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府地用字第1100102949A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府地用字第1120228077B號令修正發布(原名稱:宜蘭縣政府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裁罰基準;新名稱:宜蘭縣政府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及第八十一條之三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