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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政府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3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消管字第1000054232號 函
法規體系: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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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宜蘭縣政府九十府消救字第 560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一OO年十月六日府授消管字第1000054232號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