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縣有動產達耐用年限自然毀損報廢審查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9 月 1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70023595B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稅務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四日宜蘭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093011294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八日宜蘭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1070023595B 號函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