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9年3月6日宜蘭縣政府八九府秘法字第23025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6條;並自88年7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91年5月15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10055518號令修
正發布第5條、第10條、第12條、第15條、第16條條文;增訂第7
條之1條文;刪除第13條條文;並自九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0年1月5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00002048A號令
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13條、第14條、第15條條文;刪除第
16條第2項條文
4.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40049162B號令
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7條、第15條條文,增訂第3條之1條文
;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9年1月16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90009023B號令
修正發布第3條、第15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40059939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14條;並自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