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宜蘭縣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原則
民國 103 年 04 月 25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宜蘭縣政府為執行特殊教育法第十六條與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法之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規定,特訂定本原則。

二、有關認定基準、安置型態及補充說明,應檢附詳實資料,以提升本縣身心
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作業品質。

三、本原則之鑑定安置作業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