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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員工托兒補助作業規定
民國 102 年 03 月 06 日
法規內容: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供員工適當托兒措施,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本作業規定之適用對象為本府員工(含約聘僱、臨時人員)。



三、本府員工子女就讀本府指定之幼兒園者,每名幼兒每學期補助新台幣二千元整。但已領有中央或地方政府學前教育補助者,不予補助。



四、申請補助者應於註冊日起三個月內填據申請表、繳驗戶口名簿、收費單據向人事處申請。

五、本作業規定經費來源由本府人事處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