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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裁罰基準
民國 110 年 06 月 25 日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宜蘭縣政府為執行平均地權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八
                十一條之二規定違規事件之裁罰,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六項、第四十七條之三
  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依同條例第八十
  一條之二規定應予處罰者,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