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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處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歷史法規:
民國 110 年 06 月 23 日
全文檔案:
宜蘭縣政府處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pdf
圖表附件:
附表宜蘭縣政府處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pdf
法規內容:
一、宜蘭縣政府為處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事件,
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本條例統一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經紀業有無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應予停止營業處分,或已補
足營業保證金得恢復營業之情事,以仲介或代銷公會全國聯合會之通知
為依據;同條項款但書規定停止營業期間達一年之始日,以停止營業處
分送達之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