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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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宜蘭縣政府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1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計資應字第1100114770號函
法規體系: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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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陸、附則
二十八、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及管理業務,由本府各
直屬主管單位統籌辦理。
二十九、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應參照本規範成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委員
會或指派專人辦理個人資料之保護及管理業務。
三十、本府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適用本規
範。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