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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23: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政府舉辦政風興革巡迴座談會執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9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政行字第0990112117號
法規體系: 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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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為營造優質公務環境,維護本府清廉形象,特針對縣民關切之各項縣
    務,規劃辦理政風興革巡迴座談會。並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專業代理
    人及業務主管權責單位同仁共同研討縣政工作推展情形、便民服務成
    效、政風現況與施政滿意度。期能藉由面對面直接溝通方式,充分交
    換意見,廣納業務及政風興革之建言,有效結合學理、實務與業務之
    經驗,凝聚提昇行政效能及端正廉潔政風之共識。
貳、依據:
一、宜蘭縣政府政風室九十三年施政績效評核施政總目標相關事項。
二、宜蘭縣政府九十三年度政風工作實施計畫相關事項。
參、辦理方式:
一、選列座談業務–參酌宜蘭縣政府九十二年政風實況調查報告中「公務
    人員服務品質評估」、「辦事效率滿意度」分析各項業務予以民眾之
    觀感。另就「容易產生弊端的公務人員比例」及「清廉度不佳的公務
    人員比例」詳加研析,由於前者係指業務敏感度;後者係指政風反映
    度,相互交叉比對後,再行選列縣民最為關切、期待改善之相關縣務
    ,辦理巡迴座談。
二、研訂討論議題–針對選列座談之業務,研擬相關討論議題,探討激發
    民怨之所在,或不合時宜之作業規範及法令規章,期以充實會議內容
    ,俾免言不及義,反使座談流於形式。
三、規劃期前作業–召開巡迴座談之前置作業會議,無論時程排序、邀請
    人選、場地協調、會場布置、資料準備、議程安排:等,均須適切規
    劃,務求週延完善。
四、週全會議程序–為便於議事之正常運作,對於會場秩序維護及防範偶
    突發性事件之發生,均須模擬狀況推演,規劃因應作為,俾便巡迴座
    談得以順利進行。
五、彙編檢討報告–辦理巡迴座談會後,應確實檢討利弊得失,並將各項
    反映意見及興革建議事項,彙編總結檢討報告,提供相關業務主管權
    責單位參考改進,期以發揮興利、除弊之效能,落實「效率行政、活
    力組織;創意團隊、親善服務」品質政策之要求。
肆、協調配合:
一、協調選列座談業務之相關主管單位提供有關書表、工作概況、作業流
    程、法令規章:等資料,及核派列席解說有關業務之人選。
二、協調本府所屬機關暨各鄉鎮市公所,配合辦理各項相關事務性工作。
伍、附則:
一、本巡迴座談得視業務需要,分階段實施辦理,並以不干擾縣政業務正
    常運作為原則,細部執行內容,另案簽辦;執行成果並彙報陳核。
二、本作業要點奉 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