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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政府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1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計資應字第1100114770號函
法規體系: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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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個人資料範圍

六、本府保有本法第六條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
        人資料檔案以本府依適當方式公開者為限。有變更者,亦同。

七、本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以本府依適當方式公開者為
        限。有變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