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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為瞭解各類場所業者對本縣消防安全業務執行現況與消防人員 風紀之觀感,以作為本府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爾後推動消防 安全業務興革改進參考,並供本府舉辦消防安全業務政風座談會彙整 資料之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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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訪查對象:以本縣轄內各類場所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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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責任分工: (一) 執行訪查單位:本府所屬各機關政風人員。 (二) 資料彙整分析陳報:本府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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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執行問卷調查方式:派員以面訪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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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問卷內容:以選項問答為主,開放性問題詞答為輔,問卷調查表詳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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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執行問卷調查件數分配: (一) 宜蘭、羅東兩消防分隊轄內場所辦理問卷數二十件。 (二) 其他消防分隊轄內 (大同、南澳除外) 各負責辦理問卷數十件。 (三) 問卷調查比重甲類須占六成,甲類以外占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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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問卷樣本抽選方式: 以各消防分隊列管各類場所為母體數,採等距抽樣方式,抽出所需樣 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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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執行調查時間: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止期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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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資料彙整陳報: 本府政風室應督導所屬政風人員確實辦理本項問卷調查工作,於九十 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前收齊問卷調查表資料,彙整分析完成分析報告陳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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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 請本府消防局提供轄內各類場所列管清冊資料作為本案抽樣母體, 以從中抽樣調查。 (二) 執行訪查時,可適時製作宣導函,轉訪查員發放。 (三) 指派訪查人員執行訪查時,請注意服裝儀容,問卷時態度須和藹、 委婉,請受訪場所業者協助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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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要點奉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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