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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處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0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警保字第1100054902B號令
法規體系: 警政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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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宜蘭縣政府府授警保字第1100021586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共3點。
2.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宜蘭縣政府府警保字第1100054902B號令廢止,並自110年9月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