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2月23日宜蘭縣政府府勞行字第1020028880號函訂頒
2.中華民國102年11月29日宜蘭縣政府府勞就字第1020193335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3年11月13日宜蘭縣政府府勞就字第1030186465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宜蘭縣政府府勞就字第1070091912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宜蘭縣政府府勞青字第1100022013號函修正全文13點;除第3點規定自
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4年5月5日宜蘭縣政府府勞青字第1140071844號函修正全文12點,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