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宜蘭縣政府府民勤字第1000037917號函
訂頒全文8點
2.中華民國103年2月25日宜蘭縣政府府民勤字第1030029608號函
修正第3點、第5點;並刪除第8點
3.中華民國104年1月27日宜蘭縣政府府民勤字第1040016034號函
修正第3點
4.中華民國104年2月12日宜蘭縣政府府民勤字第1040026841號函
修正第3點
5.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宜蘭縣政府府民兵字第1130000002號函修
正第1點、第3點
6.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宜蘭縣政府府民兵字第1130119430號函
修正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