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1年1月7日宜蘭縣政府九一府祕法字第09100003161號函頒全文共21點;並自91年1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94年1月4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40000192號函頒修正第2點
3.中華民國94年7月27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40093972號函頒修正第2點、第3點、第5點、第8點及第14點
4.中華民國99年8月12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90115271號函頒修正名稱及全文共19點(原名稱: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新名稱: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受理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5.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00095292號函頒修正第5點
6.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10189936號函頒修正第3點、第4點、第7點、第10點及第1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