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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秘法字第1120197600B號令
法規體系: 民政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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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0年1月29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359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29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1年1月9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40038號令修正
  公布第6條條文附表
3.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70085377B號
  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1條~第3條、第5條~第10條、第12條、
  第14條~第21條、第23條、第24條條文,修正第6條條文之
  附表;增訂第9條之1、第21條之1條條文
 (原名稱:宜蘭縣立喪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新名稱:宜蘭
  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4.中華民國97年9月25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70128290B號
  令修正公布第4條、第6條、第9條之1、第11條、第18條、第
  29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十五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00166903號
  令修正公布第3條~第9條、第9條之1、第10條、第11條、第1
  2條、第14條~第18條、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
  條、 第24條、第29條;增訂第6條之1、第7條之1、第7條之2、
  第17條之1、第21條之2、第26條之1、第26條之2、第26條之3
  條;刪除第28條;並修正第6條條文附表
6.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30152566B號
  令修正公布第6條、第7條、第7條之2、第8條、第18條條文
7.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70118971B號
  令增訂第一章至第六章章名;修正公布第7條、第8條、第12條
  之1、第17條、第23條之1、第25條、第26條~第32條條文;刪
  除第17條之1、第26條之1~第26條之3條條文;並修正第6條條
  文附表
8.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80131571B號令
  修正公布第18條條文
9.中華民國110年8月13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00131011B號
  令修正公布第6條條文附表
10.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20032007B號
  令修正公布第4條~第7條之1、第11條、第12條、第15條、第18條
  、第19條、第21條之2、第27條、第28條條文
11.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120197600B號
  令修正公布第6條及第7條條文,並修正第6條條文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