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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專線服務電話三百六十五天不打烊作業要點
民國 102 年 05 月 21 日
圖表附件:
說  明:
訂定「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專線服務電話三百六十五天不打烊作業要點」
辦  法:
法規內容:

一、目的:為即時解決民眾之稅務疑問,提供全年無休的諮詢服務,以落實「以客為尊」之理念。



二、服務人員:各業務單位科、股長及審核員。



三、服務時間:上午8時至晚間10時。



四、作業方式

㈠設置專線服務手機1支,於下班後晚間6時及例假日上午8時起將本局免付費電話設定切換至專線服務手機,由服務人員輪值接聽民眾諮詢電話,晚間10時後轉語音留言。

㈡下班後至晚間6時由單一窗口服務人員輪值接聽免付費電話,並填寫「專線服務電話輪值日誌」陳核(如附件),處理件數併入專線服務電話績效。

㈢輪值人員接獲民眾單純稅務諮詢問題,應即時回復,並於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填寫「專線服務電話輪值日誌」(如附件),於陳核後將專線電話及輪值日誌交由企劃服務科送下一位輪值人員。

㈣輪值人員接獲民眾補單或查明課稅內容等複雜問題時,應留下民眾姓名及聯絡方式,並於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將相關問題紀錄於「專線服務電話輪值日誌」(如附件)及會請相關單位儘速辦理陳核後,將專線電話及輪值日誌交由企劃服務科送下一位輪值人員。

㈤輪值方式由企劃服務科於每月月底前將次月排定之輪值表送交各輪值人員,於輪值時間負責接聽電話。



五、本要點奉 局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