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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處理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違法兼職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建管字第1080134922B號令
法規體系:
建設
立法理由:
665003_108D077134_10801349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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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定專任工程人員兼
任其他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之業務或職務事件,特訂定本基準。
二、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違法兼職事件,依營造業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基準如附
表。
圖表附件:
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裁罰基準附表.odt
三、依本基準裁罰之案件,符合行政罰法規定裁處加重或減輕情形者,得敘明理由,加重或
減輕裁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