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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執行市售成品農藥檢驗違規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0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農防字第1020003996B令 函
法規體系: 農林魚牧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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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執行農藥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處理違反同法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之劣農藥,符合行政裁罰比例原則特訂定本基準。

二、市售成品農藥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定之檢驗機關檢驗出具報告,本法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之劣農藥者,其裁罰基準如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