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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整合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電子公文節能減 紙推動事務,達成公文處理全程電子化及節能減紙目標,特成立宜蘭縣政 府電子公文節能減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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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依據: 一、行政院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院授研訊字第0九九二四六00八一號函 頒「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第柒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二、本府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計畫第伍點第一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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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本要點之主管單位為本府計畫處(以下簡稱本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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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本小組任務: 一、擬訂公文線上簽核實施策略與措施。 二、擴大各機關、單位公文電子交換範圍。 三、提升電子公布欄應用績效。 四、加強電子化節能減紙相關行政作為。 五、其他與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有關之推動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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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本小組成員: 一、本小組由本府秘書長擔任召集人,本處處長擔任副召集人,小組成員除 本府秘書處文書科、檔案科、本處管制考核科、資訊規劃科、資訊管理 科等各科科長外,各單位暨本府所屬一級機關均應指派科長(含)級以上 一人擔任本小組成員。 二、本小組之幕僚作業由本處負責,統籌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電子公文節 能減紙各項業務之推動;必要時得聘請專家學者擔任本小組顧問。 三、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外聘顧問得按規定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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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召集人為會議主 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主席;召開會議時,得視需 要邀請相關單位(機關)派員列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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