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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行政院「挑戰 2008: 國家發展重點計 畫─E 世代人才培育計畫」之「強化公教人員終身學習資源計畫」及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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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善用資訊科技,營造不受時空限制之優質數位學習環境與機制 ,激發公務人員學習動機,開發公務人力無限潛能,以透過數位學習 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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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加對象:本府各單位(編制內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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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日期:96 年 1 月 1 日起至 96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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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體措施: (一)為利公務人員在不受干擾之情形下進行數位學習,規劃本府電腦教 室為數位學習專區,本府同仁經單位主管同意後得於每週五下午 3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前往進行數位學習。 (二)各單位主管應督導所屬人員加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elearning.rad.gov.tw)」會員 ,並研讀各類數位學習課程。 (三)96 年各單位編制內公務人員最低數位學習時數至少應達 10 小時 (年度中進用人員按月數比例計算)。 (四)各單位得依業務需要薦送屬員參加推動數位學習相關訓練(例如課 程規劃、專案採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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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預期效益 (一)塑造本府數位學習文化,提升公務人員運用數位學習能力與意願。 (二)營造優質數位學習環境,提供快速、便捷、友善之學習管道。 (三)有效運用數位學習工具,降低政府政策行銷及訓練之時間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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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懲: (一)成績計算:以各單位編制內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時數達 10 小時之人 數為分子,編制內公務人員總數為分母,計算各單位比率並予以排 定名次,前三名(且比率達 80 以上者)之單位各頒獎牌乙面,單 位主管並予以敘嘉獎 1 次。 (二)為期學習成效與各單位公務人員考績結合,年終評核結果除將做為 各單位年終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例之參考外,並於各單位主管年終 考績之考績表重要事蹟欄內,加註最優前 3 名及最後 1 名供首 長核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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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計畫奉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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