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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管理運作要點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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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旨:凝聚志工共識,增進自我成長,提昇服務熱忱,規劃並執行家 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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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儕學習團隊之組成 (一)由家庭教育志工組成,以分組方式運作,各組設組長一人。 (二)同儕學習團隊之組長由具「團體帶領人」專長之志工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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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儕學習團隊各組組長之產生方式 (一)擔任本中心志工四年以上並具團體帶領之專長。 (二)組長任期二年由組員及中心互推產生之。 (三)各組組長得連選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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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組長之職掌內容 (一)負責組員間業務之聯繫及情感交流。 (二)協助規劃同儕學習團隊督導之研習課程。 (三)組織組員協助推動家庭教育活動並規劃相關業務。 (四)依各組專長規劃年度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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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儕學習團隊督導制度之運作 (一)各組組長協助家庭教育中心召集組員規劃及執行家庭教育、婚前教 育、婦女教育、家庭倫理資源教育等。 (二)各組應不定期召開研討會,研討內容以個案諮詢、家庭教育相關知 能為主,以促進志工專業知能之成長。 (三)各組召開研討會後應於二星期內做成會議記錄,送至承辦人經簽奉 核准後做成決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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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要點奉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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