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資訊教育議題研討,成立各項學 習型組織,發揮組織學習之最大效能,依據本縣各年度資訊教育推動 細部計畫書,訂定本要點。
|
|
二、推動之資訊教育相關議題如下: (一)應用系統開發。 (二)自由軟體應用及推廣。 (三)位教材製作。 (四)資訊安全防護。 (五)網路服務提昇。 (六)資訊教育研究。 (七)其它相關議題等。
|
|
三、組織成員之組成方式: (一)每一組織成員至少由 5 名(含)以上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育 相關行政人員組成,上限為20人。 (二)組織成員召集方式如下: 1.由本府教師研習中心或本府資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邀集教 師參與。 2.由本縣國民中小學之教師發起,並互推召集人及副召集人。 (三)發起人應需上網公告開放不特定人參與。
|
|
四、申請辦法:申請者應需檢附學習型組織申請書(如附件範例),並逕 送本府計畫處教網中心審核。
|
|
五、組織形式及辦理時間 (一)學習型組織得以讀書會形式成立。 (二)每期讀書會執行期間為六個月一期,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與組織成 員共同討論聚會時間,並於提報計畫中載明讀書會進度表。 (三)讀書會核准成立後,由本中心函請組織成員所屬學校辦理公假,但 組織成員應自行安排課務事宜。
|
|
六、辦理地點: (一)本中心。 (二)本府教師研習中心。 (三)團隊成員之學校(需取得該校校長同意)。 (四)其他。
|
|
七、成果發表 (一)每月 10 日前應需將前月份執行紀錄、報告或簡報等相關資料,附 掛本中心或其他網路資源。 (二)各組織於期末時,需配合本中心辦理成果發表會,供全縣教師觀摩 分享。
|
|
八、經費補助:每一學習型組織補助教材及書籍費用,依提報之計畫內容 (含成員、人數、議題內容、進行方式與預期成果)予以審定並於動 支後檢據送本中心核銷。
|
|
九、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本縣各年度『縣市教育網路中心運作費』項 下支應。
|
|
十、本計畫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