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資訊教育學習型組織成立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計資應字第1110117833號
法規體系: 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資訊教育議題研討,成立各項學
    習型組織,發揮組織學習之最大效能,依據本縣各年度資訊教育推動
    細部計畫書,訂定本要點。
二、推動之資訊教育相關議題如下:
(一)應用系統開發。
(二)自由軟體應用及推廣。
(三)位教材製作。
(四)資訊安全防護。
(五)網路服務提昇。
(六)資訊教育研究。
(七)其它相關議題等。
三、組織成員之組成方式:
(一)每一組織成員至少由 5  名(含)以上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育
      相關行政人員組成,上限為20人。
(二)組織成員召集方式如下:
   1.由本府教師研習中心或本府資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邀集教
        師參與。
   2.由本縣國民中小學之教師發起,並互推召集人及副召集人。
(三)發起人應需上網公告開放不特定人參與。
四、申請辦法:申請者應需檢附學習型組織申請書(如附件範例),並逕
    送本府計畫處教網中心審核。
五、組織形式及辦理時間
(一)學習型組織得以讀書會形式成立。
(二)每期讀書會執行期間為六個月一期,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與組織成
      員共同討論聚會時間,並於提報計畫中載明讀書會進度表。
(三)讀書會核准成立後,由本中心函請組織成員所屬學校辦理公假,但
      組織成員應自行安排課務事宜。
六、辦理地點:
(一)本中心。
(二)本府教師研習中心。
(三)團隊成員之學校(需取得該校校長同意)。
(四)其他。
七、成果發表
(一)每月 10 日前應需將前月份執行紀錄、報告或簡報等相關資料,附
      掛本中心或其他網路資源。
(二)各組織於期末時,需配合本中心辦理成果發表會,供全縣教師觀摩
      分享。
八、經費補助:每一學習型組織補助教材及書籍費用,依提報之計畫內容
    (含成員、人數、議題內容、進行方式與預期成果)予以審定並於動
    支後檢據送本中心核銷。
九、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本縣各年度『縣市教育網路中心運作費』項
    下支應。
十、本計畫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