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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宜蘭縣政府綠政小組第十六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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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的: 為落實本縣家戶綠美化工作,鼓勵家戶綠美化居家環境,布置潔淨雅 緻生活空間,以提升生活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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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宜蘭縣政府農業局、各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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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實施方式: 一、報名 (一) 時間:每年九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 (二) 地點:各鄉鎮市公所 (三) 對象: 1.自行報名:每鄉鎮市以五戶為上限,超過五戶報名時由公所自行 初選五戶。 2.公所推薦:自行報名未達五戶者,每鄉鎮市公所應推薦補足。 (四) 報名表格:由環保局印製分發,各鄉鎮市公所於每年十月底前彙報 環保局。 (五) 已得獎之家戶應隔一年始得再參賽。 二、考評 (一) 考評小組 由環保局邀請綠美化之專家學者暨相關單位人員組成,由環保局長 擔任領隊。 (二) 考評時間:每年十一至十二月舉行。 (三) 考評內容:住宅外之空間及設施 (含陽台、圍牆、窗戶、牆壁、屋 頂、空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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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獎勵 (一) 家戶:以總分計算,取前三名,另選優良十二名各頒發獎牌乙面。 (二) 鄉鎮市公所:績優單位相關人員由本府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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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宣導與觀摩: 一、宣導: 由環保局、農業局、鄉鎮市公所及相關單位藉由各種傳播媒體、各項 集會辦理宣導或研習,以促進家戶綠美化之知識與風氣,落實綠美化 工作。 二、觀摩: 主辦單位辦理觀摩,由受獎家戶、績優單位及相關人員等參加,促進 綠美化知識之交流,並藉以激勵綠美化熱誠,擴大家戶參與,蔚成綠 美化之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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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經費來源:約需六十萬元,由環保局編列相關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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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本要點奉縣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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