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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宜蘭縣政府出版品收費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2 月 1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6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財務字第09600670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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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蘭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擴展出版品流通及便利機關、民眾購
    閱,以統一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出版品收費,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出版品包括書籍、期刊、簡介。
三、本府出版品除具機密性及宣導政令者外,其發行或委託代售以酌收成
    本辦理。
四、第三點成本定價如下:
 (一) 自行出售者,以直接成本 (印刷費) 加間接成本 (稿費、校對費)
      為定價,其計算方式如左:
      每本定價=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印刷費+ (稿費+校對費) 】
      ÷印製數量
 (二) 委託代售者,以直接成本加間接成本後,再除以百分之六十為定價
      。
五、本要點之收費,應解繳縣庫並納入歲入預算處理。
六、本要點奉縣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