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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秘法字第1120197600B號令
法規體系: 民政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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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則
第一條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高縣立殯葬設施服務品質,提
供民眾辦理殯葬事宜,改善民間殯葬習俗,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殯葬設施,係指縣立公墓、殯儀館、火化場、
骨灰(骸)存放設施及其他供營葬之殯葬設施。

第三條
縣立殯葬設施之主管機關為本府,管理機關為宜蘭縣立殯葬管
理所(以下簡稱本所)。